2014/12/17

獵殺女巫的時代荒謬

昨晚劉喬安在自己臉書發佈一則數千字的長文,將「援交」疑雲的來龍去脈加以詳述,雖然之後臧家宜也在自己臉書發文反擊劉喬安謊話連篇,在決定相信哪造說法之前,我認為需要跳出「真相」這個命題指向,回到柯文哲競選期間對女性議題的系列性失言談起。從柯失言的歷史脈絡中我們可以關照社會現實對女性或是對女體根深蒂固的歧視性見解,以及必須承認自己的性別「解蔽」始終停留在鑼鼓喧嘩的競選期間,號稱公民意識的醒覺也只是被建構出的虛假景觀。如果我們反對柯文哲以「失言」淡化他對女性的歧視,我們今天就沒有理由合理化媒體對劉喬安的獵捕不是一種歧視——對價值偏差的歧視、對「說謊」的歧視、甚至是對性工作的歧視。


劉喬安被鞭笞的理由之一是她偏差的價值觀。她被傳受「黑二代」包養,儘管劉文中加以澄清雙方的關係,但一當貼上「黑二代」「包養」等歧視性標籤以後,再多的澄清都無法擺脫「愛慕虛榮」的污名化。換言之,我們的社會不想或是未曾察覺導致價值偏差或是愛慕虛榮的結構性因素為何,反而在此扭曲的文化結構中將劉喬安於人群中拐出,匆忙的推她上道德的斷頭臺上,而我們的社會,總是不缺檢討「戰犯」的文化,也總是在「誰該負責」的追獵遊戲中樂此不疲。劉喬安是一個歧視的代表病徵,並鉅細靡遺的呈顯台灣社會的道德發燒,以及退燒後的虛假性。

因此,我們將社會的制度性偏斜、結構性扭曲、文化上的黨同伐異、主流價值的集體至上化後所致使的人物悲劇,歸咎於她個人的不純潔與行為的不檢點,社會整體藉由整肅異己做為解決結構性問題的手段,然而這般集體獵巫的表象所移轉的,不正是社會始終未能多元包容與同理心未能深化的客觀事實。

「妓女」的符號意象簡潔易瞭,我們無須理解這個單詞的複雜性、與它受憲法所保障的工作權利,甚至她的社會性意義為何,只要將出賣靈肉成就愛慕虛榮的單向性理解即可,什麼為生存的苦衷、為養育幼兒卯足全力的說詞過於費解,總之出賣靈肉是事實,我們可以為了道德而失去性命,但不能為了生存而失去人性的尊嚴。但,道德是一個可以放在天秤的兩端加以秤量比較孰優孰劣的選項嗎?社會用「妓女」的符號遮掩了集體的道德惶恐,掩埋了迫在眼前的歧視性獵殺,如果說他有什麼正面意涵,這會是險路勿近的善意告誡?還是透過妓女的超級英雄形象來解放現實的困境?

再者,臧前記者始終不懂的是,在論辯誰是誰非、信任的天秤該往那邊傾斜的時候,我們不能逃避查訪手段的正義性,以及是否符合新聞倫理的問題。

假設,今天我們看到的是一位「價值偏差」的女性諸多不符合主流社會期待的言行舉止,難道這足以成為合理化為「媒體」作為道德審判的理性條件嗎?或是任何攸關道德的論述皆陳義過高,作為商業媒體的一員,我們更多時候要的只是更多的點閱、更多的銷量,好讓更多的廣告商不斷下訂,如此而已?說的更直白點,媒體有權對「價值偏差」提出訴訟,好讓公眾成為這場審判大戲的陪審團嗎?

媒體的社會公器角色與社會責任在一次次的採訪不正義中被耗損,小人物的悲劇照見社會文化的污穢面,如果劉喬安可以為社會做出什麼壯烈的貢獻,我想就是看見自己的可鄙與可憎,以及用那一張虛偽的臉遮掩面目全非的同理心,而非達到行為矯正與觀念校正的目的,永遠記得,道德之所以只是一個被建築出景觀,在於他不是用來標記自己的品味,而是用來掩埋那些經年歷史堆積後的集體崩壞。

「結束的過程並非壯烈,而是清冷」,(not with a bang but a whimper),獵殺女巫總有一天會結束,但我相信當結束到來的那一刻,依舊無人到場對這場時代的荒謬點頭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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