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8/11

水庫水濁濁,淨化好功能,高喊水土保,莫忘水保法

圖/聯合報
蘇迪勒颱風過後,因為大家的民生用水因原水濁度過高而無法使用,導致無法盥洗也無法飲用,這時候水庫淨水能力與集水區水土保持的議題自然又浮出檯面,不過前者多數人都認為「水庫就是要做到好啊」,後者呢,則呼籲著要做好水土保持,要做好水土保持,要做好水土保持,喊完三遍都還來不及渡過三天,環境議題一向短命的可以。你知道的。

那結果就是,不曉得大家還記不記得,2013年行政院在未召開公聽會前便逕行通過《水土保持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儘管遭民團抗議後由水保局補辦了一場公聽會,但歷經一年多,最後提出的審查版本依舊是行政院當時即通過的版本),行政院的版本將鬆綁過去集水區嚴禁開發的限制,換句話說,這次的修法目的在於「放寬開發的限制」。
 
這是為了誰呢?這則新聞提到小農希望放寬管制區,當然對山林的開腸剖肚財團不曾缺席,這條被視為「亡國之法」的惡法,主要「微調」的部分是將「水庫集水區」加上幾個字,新的修法版本是「水庫集水區內『須特別保護者』」,雖然只是字面上的微調,但實際受保護的地區從205萬公頃縮限為33萬2千公頃(多出來的自己算公頃可以拿來幹嘛呢?)此外,此版本另刪除集水區外的「保護帶」,那保護帶鬆綁後,各式的水岸碼頭與旅館便可進駐開發,哇,真的好浪漫漫。
 
當時(2014)由於各方團體的施壓與立委一面倒的反對,因此2014年10月此草案在立法院被檔下,然後大家都覺得,「呼~還好,沒事了~」對吧?並不是喔,在今年4月立法院再度重啟修法,6月份時立院又再度闖關,當時環團點名了兩位國民黨的政客,一位是立委翁重鈞,一位是台南市議長李全教,點名的原因,我引述新聞報導如下:
 

「特地北上抗議的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指出,目前已劃定的特定水保區僅有烏山頭水庫、白河水庫集水區,有部分是屬李全教選區,所以翁重鈞除了阻止 耗水費開徵,也一再地推動《水保法》修法。一旦通過修法,此兩處特定水保區就可用來興建旅館、蓋大飯店,這也是李全教選舉時所提出的『廢除特定水保區』的政見。」
 
但我們也不能不給李全教澄清的機會,他說他主張的是河川集水區部分的修法,如果要把河川列入集水區,他也不反對,但要全國一致執行。順道一提,在2014年李全教參選台南市議員時提出解編水源區的政見,當時有兩位當今的話題人物支持此項政見,一位是公道伯立法院長王金平,另一位則是總統參選人洪秀柱。
 
當然水土保持的問題不是喊了三遍「上游要做好水土保持」就可以做到的,目前《水保法》修正案隨時都會捲土而來,面對水源集水區的解編,勢必影響到相關的環境保育工作,而開發行為也勢必為地質敏感帶來影響,也無法避免環境污染疑慮。我想,假設山坡地以及水源區遭受破壞,這些增加的環境成本需要多少年來還?
 
當大家忍耐著原水污濁而無法使用的不便時,注意到了水庫以及集水區水土保持的問題,但水土保持的議題卻很有可能在《水保法》修法後更是困難重重,當然,水源蛋黃區要如何應用我也只是路過而已,但如果只能用粗糙的方式認為「需特別保護者」才需保護,並縮限水源保護區的面積,我想任誰都無法認同。
  
在一邊整理這些新聞資訊的時候,也看到環境議題冷僻的一面,點閱的成績反映了我們對環境議題珍視的程度。希望這篇拾人牙慧的整理可以提醒各位《水保法》欲修法的現況,希望可以多點關注,少點遺忘。在一邊欣喜飲用著乾淨的用水時,可以更加涉入這個議題,水土保持不太容易可以掌握在你我這樣的人手上(除非你有種高山高麗菜,開民宿例外),但你可以透過關注更為瞭解這些值得需要關注的議題,也許可以讓你有些實際的作為也說不定。
 
 

◎延伸閱讀:
 
朱淑娟:蘇迪勒過後,水土保持真的會被檢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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